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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职业健康

聚焦两会职业健康


*图片来源新华社


前言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新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不断出现,疾病和工作压力导致的生理、心理等问题日益突出,工作场所接触各类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依然严重。
昨日(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回顾今年全国两会,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委员都对职业健康给予了特别关注,呼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小编也第一时间把这一与每个职场打工人息息相关的文件内容做了提炼汇总。


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提到了职业健康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总理指出:现在中国的灵活就业正在兴起,已经涉及到两亿多人。有的人一人打几份工,很辛苦,所以我们应该给他社保补贴,特别是要用机制性的办法来解决可能出现的职业伤害问题,给他们提供基本的权益保障。这也有利于灵活就业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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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关爱职工身心健康

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念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的提案,呼吁认真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建设。有关部门要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企业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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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建议,尽快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王晓峰委员建议,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形成合力,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研究制定、修订出台更严格、有效的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并依法落实法定防治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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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就业形势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在讨论职业健康话题时,工伤保险引起了代表委员关注。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职工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但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罹患职业病尤其是尘肺病的农民工和新业态劳动者,因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或有无劳动单位等现状,不能完全纳入现有劳动保障体系,职业健康权难以维护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建议,建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风险问题;依法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章,将保障范围扩展至全部有劳动收入的职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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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困难:突破难点需要无差别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指出,尘肺病农民工的职业病诊断问题十分突出。现实中,尘肺病农民工遭遇了工伤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障双重缺失问题。


曾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首席专家的李德鸿认为,职业病只需要强调“工作活动中产生”即可,“尘肺病是工作中暴露粉尘所致,是由所从事的职业引起的,就属于职业病。”


代表委员们呼吁,应把包括尘肺病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业病患者充分融入社会救助大盘子中,及时筛查、尽早介入患病劳动者的生活,让他们能够获得有力救治。


加大惩处力度:在《刑法》中增设职业病防治不力罪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但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职业病防治不力且造成严重伤害的,惩罚力度仍然不够严厉。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委员严慧英建议

1


在《刑法》中明确用人单位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2


修改职业病定义,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弱化对劳动关系的证明需求。

 

自我保护:将职业健康课纳入义务教育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何琳注意到,学校健康教育的教材并不规范,自主选择的教材五花八门,学校的健康教育课时安排灵活性较高、开课率不足,甚至经常出现被占用的现象。同时,专业的健康教育师资力量短缺,课程效果并不理想。


对此,何琳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电影导演贾樟柯不约而同地提出:将职业健康课纳入义务教育内容。


贾樟柯代表建议,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职业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基本职业健康常识及防护知识。


何琳代表建议,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升学考试的综合评价体系中,在青少年中树立健康意识、掌握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进而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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