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联大行食品有限公司环境验收公示信息 2021.01.04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现将"青岛联大行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生产及土豆、洋葱分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01/04~2021/01/30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的咨询和意见。
联系人:冷经理
联系电话:0532-86623307
S22C-2201225091600.pdf
2020年12月 验收报告 青岛联大行食品有限公司.docx